扶文明办发﹝2020﹞25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实效,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质量,现就2020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含文明村、文明校园)推荐评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通过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典型,不断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扶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高强度推进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一地三县”助力加速、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1. 符合《扶风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申报标准,本县境内经济上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并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合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农村村镇等基层组织,均可申报参评县级文明单位。
2. 2019年底到期的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具体名单见《关于表彰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等七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扶办函﹝2017﹞17号)。其中,文明村镇参照省市办法执行。
3. 因机构改革而撤销、分设、合并的,其荣誉称号相应消失,新组建、分设、合并的单位以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申报县级文明单位。
三、推荐名额
县级文明单位推荐名额不限,县级文明村、文明校园推
名额详见附件1。
四、推荐办法
1.县级文明单位:从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的单位中择优产生,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将创建申请报县文明办。
2.县级文明村:由各镇(街)党(工)委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和扶志扶智工作突出行政村中,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3.县级文明校园:由县教体局根据《关于深化全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扶文明办发〔2019〕26号)文件要求,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4.申报材料要求:包括申创单位申请报告、申报表(附件2)和创建文明单位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两份,于12月25日之前报县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创建水平、展示创建成果的重要载体,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2.延伸创建触角。各镇(街)、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教体局等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行政村、“两新组织”、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等,积极参与到文明单位创建中来,拓宽创建覆盖面,提升创建影响力。
3.坚持优中选优。各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按照创建标准把好推荐关,确保树立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工作基础扎实、示范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高,能够发挥引领风气之先作用。
附件:1.2020年度拟建县级文明村、文明校园名额分
配表
2.扶风县文明单位申报表
扶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8 日
附件1
2020年度拟建县级文明村、文明校园名额
分配表
类别
单位 |
文明村 |
文明校园 |
备注 |
城关街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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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帐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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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门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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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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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度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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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公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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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井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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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家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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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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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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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扶风县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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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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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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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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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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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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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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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
单位机构
负责人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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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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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
以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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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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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上级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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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明委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只作为申报县级文明单位报表,一式两份;2、填写申报表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创建情况;3、申报表内主要数据如有涂改,须加盖单位公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同此表大小一致的纸张作为附页;4、类别一栏从“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分类中选择本单位申报类别;5、工作情况简介一栏内容包括:①创建主要过程;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